各有关单位,高技能人才:
为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营造崇尚技能、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工匠精神和高超技艺、精湛技能的高技能人才,服务光明区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助力打造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光明科学城工匠”评选活动的工作方案》,现开展2022年“光明科学城工匠”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在光明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优势传统产业等领域中,从全区生产服务一线技能技术岗位中评选不超过30名优秀高技能人才,其中光明科学城杰出工匠评选不超过5名,光明科学城技能菁英评选不超过10名,光明科学城技能新星评选不超过15名。申报人员需遵纪守法并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一)评选分类及条件
1.光明科学城杰出工匠
在光明区连续工作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及以上,并在近5年取得以下业绩之一者可参加评选: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或“大国工匠”;
(2)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或获国家一类大赛前三名成绩;或担任过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技术指导专家组组长或指导选手获国家一类大赛前三名成绩;
(3)获“南粤技术能手”或“南粤工匠”等省级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4)获深圳市“鹏城工匠”等市级高技能人才荣誉称号;
(5)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6)获国家、省级科学技术奖项,并由此取得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
(7)围绕科学城建设,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获得区级及以上表彰的。
2.光明科学城技能菁英
在光明区连续工作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及以上,并在近5年取得以下业绩之一者可参加评选:
(1)入选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或参加过世界技能大赛;
(2)国家一类、二类大赛获奖优秀选手;
(3)省级或市级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奖优秀选手;
(4)获得“深圳工匠”荣誉称号,或在市级及以上总工会组织的职工“五小”成果创新竞赛、技能竞赛获奖优秀选手;
(5)市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牵头人;
(6)享受“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
(7)围绕科学城建设,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产生重要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3.光明科学城技能新星
在光明区企业一线技能技术岗位工作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36个月及以上,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加评选:
(1)具备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对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区(县)级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奖优秀选手;
(3)具备较强实操技能,对生产实践产生重要影响,获得单位高度认可的;或参与并主要承担光明区用人单位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科研成果的;
(4)在大科学装置建设运维工程等领域技术创新,成绩突出。
本通知所称的光明区用人单位是指注册地在光明并合法正常经营的企业、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及社会组织。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评选:
1.有刑事犯罪记录的;
2.近3年内侵犯知识产权或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职业道德行为,对工作和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候选人公示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光明区政府在线将候选人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应实名提供书面材料。经调查核实,异议成立的,取消评选资格。
(五)评选结果确定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光明科学城工匠”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评选结果。
三、奖励支持
(一)人才认定。评选获得者由“光明科学城工匠”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认定为“光明科学城杰出工匠”“光明科学城技能菁英”“光明科学城技能新星”并颁发证书。
(二)奖励标准。光明科学城杰出工匠,按照50万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光明科学城技能菁英,按照30万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光明科学城技能新星,按照5万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均含税。
(三)奖励发放。光明科学城杰出工匠奖励首次发放20万元,其余分3次等额发放。光明科学城技能菁英奖励首次发放10万元,其余按5万元、5万元、10万元分3次发放。评选获得者缴纳社保每缴满12个月可申请一次奖励续发,因退休或从光明区用人单位离职后3个月内未重新入职光明区用人单位的,剩余奖励不予发放,相关待遇随即终止。光明科学城技能新星奖励一次性发放。
(四)奖励要求。已入选上级人才计划的评选获得者,在支持期内不能获得本级人才计划支持,本级人才计划对同一人才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深圳市光明区总工会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