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985号)有关要求,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部署,按照“政策引导、企业自主、统一平台、科学规范”的原则,由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网址:www.zlcp.org.cn)统一提供专利产品备案的公益性服务,后续根据产品备案和数据积累情况,按照《企业专利密集型产品评价方法》,由试点平台分领域适时认定一批专利密集型产品。请我市符合备案条件(详见附件)的企业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将专利产品备案工作作为推动本单位高价值专利培育和转化的重要检验标准以及促进专利运用能力提升的重要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
二、请我市已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或示范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或示范单位(企业)以及“专精特新”企业的各有关单位积极发挥先行示范作用,对符合备案条件的主导产品通过试点平台备案认定,推动建设我市专利密集型产业发展主力军。其中,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领域奖补政策惠及的企业要在2022年底前率先实现主导专利产品备案全覆盖,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
三、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将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部署要求,不断优化完善政策激励措施,推动专利产品备案工作与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重点领域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专利奖评选与推荐、优势示范企业培育、有关项目评审等工作协同推进,根据试点平台备案情况和专利转化实施成效,为相关企业评价、项目评审验收和奖项评选等工作提供重要支撑。
企业专利产品备案工作和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长期开展,有关备案条件和流程信息请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文件规定(附件1)为准。首批备案工作开展情况请各有关单位于2022年12月23日前填写《专利产品备案信息表》(附件2)报送到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工作邮箱(liyang3@mail.amr.sz.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
附件2:专利产品备案信息表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