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奖补资金申报的通知

2022年12月02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奖补资金申报的通知

粤工信规划政策函〔2022〕37号

来源:本网原创稿 发布时间: 2022-11-28 【  】 【简体】 【繁体】 【打印】 【关闭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粤办函〔2022〕41号)“对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各市对经省级认定的优质企业给予资金奖励”的要求,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22年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奖补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及标准

对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认定的第七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含冠军产品所在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名单详见附件1。

珠三角地区每家企业一次性奖补120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家企业一次性奖补150万元。

二、资金用途

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有助于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方面支出。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贷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2022年是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奖补政策实施的第一年,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政策宣贯,积极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用好用足奖补政策,推动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二)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各地级以上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严格审核把关,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产品(服务)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予以剔除,并审核具体项目的资金绩效目标,确定本地区奖补名单,对奖补名单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请按要求填报附件2,并于2022年12月5日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附件:

1. 广东省入选国家2022年制造业单项冠军名单(不含深圳)

2. ××市2022年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奖补资金申报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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