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深圳龙华交易分团(企业团)资助申报操作规程》,我局拟于近期开展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深圳龙华交易分团(企业团)资助类项目受理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深圳龙华交易分团(企业团)资助类
二、政策依据
对实际参加展会或在展会期间参加深圳市举办相关活动的企业,每家资助4000元。对在展会期间合同签约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企业额外资助1万元。上述费用皆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相关工作经费中列支。
三、申请条件
(一)参展时在龙华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有到场参展记录的企业(以市商务局或展会主办方提供的入场记录为准)可以申请4000元资助;
2.在展会期间参加深圳市举办相关活动的企业(以区商务局提供的参加活动名单为准)可以申请4000元资助;
3.参展(含线上参展)并签约,签约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企业可以申请1万元的资助;
4.在展会期间参加深圳市举办相关活动并签约,签约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企业可以申请1万元的资助(以区商务局提供的参加活动名单为准)。
四、申报时间
2022年12月15日--2022年12月20日
五、办理流程
(一)发布公告: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制订受理计划,在龙华政府在线(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网站上发布受理通知。
(二)企业申报: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选择“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选择“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深圳龙华交易分团(企业团)资助类”项目,在线填报,预审(10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限)通过后打印相关资料。
(三)材料接收: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企业申报材料,并对申报主体的资质和材料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形式不合格的,解释后退回。(15个工作日)
(四)材料审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审批环节;对经审查不合格的,终止受理程序;对经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的,申报主体应在收到补充材料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充,逾期未补充材料或补充材料后仍不合格的,终止受理程序。(60个工作日)
(五)征求意见: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提出拟资助名单,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经有关部门界定属于严重违法违规、列入失信黑名单或者明确建议不予资助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将予以采纳;相关部门未明确意见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将按正常程序报批。(15个工作日)
(六)对外公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将符合拟资助名单在龙华政府在线(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限)
(七)资金拨付: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按有关规定办理款项拨付手续。(30个工作日)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