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获奖选手落地宝安创业资助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2年12月08日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获奖选手落地宝安创业资助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7  浏览次数:111

各有关单位:

为吸引和扶持海外创新创业项目和人才来宝安创业,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第六届国际赛宝安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宝府办〔2022〕39号),我局将对参加2022年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获奖并最终落地宝安的项目给予资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参加2022年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并获得奖项,在宝安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参赛项目。

二、资助标准

落地资助金额为该项目在当届赛事中获得的单项最高奖金额度且不超过100万。项目在宝安注册后可先申请40%资助,正常运营6个月后再申请余下的60%资助。

三、申报条件

1.参加2022年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并获得奖金;

2.项目于当届比赛总决赛后1年内在宝安区完成商事登记注册手续;

3.申报企业在完成商事登记注册手续后半年内实际投入经费不少于资助金额的2倍;

4.申报项目未曾获得过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项目落地奖励、出国留学人员创业配套资助等同类奖励。

四、申请材料

(一)申请第一笔补贴需如下材料:

1.《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项目落地奖励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验原件,收复印件);

3.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获奖证书;

4.企业项目计划书;

5.由银行盖章确认的公司基本账户实缴资本不少于资助金额2倍的凭证。

6.企业银行帐户。

(二)申请第二笔补贴需如下材料:

1.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项目落地宝安奖励补贴企业情况考察表;

2.企业财务报表;

3.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4.企业申报当月的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包括基本信息、许可经营信息、股东信息、成员信息);

5.企业实际支出费用不少于资助金额2倍的凭证,如购买物资、设备的发票,员工工资、公司办公场所租金支出的凭证等(验原件收复印件),并提供审计报告;

6.企业银行帐户。

申请企业需在第一笔资助到账6个月后向区人力资源局申请发放第二笔资助。

五、受理时间

全年工作日。

六、申请程序

1.申请。申报单位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材料。

2.受理。区人力资源局对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退回申报材料。区人力资源局通过短信向申请人反馈审查结果。(2个工作日)

3.审核。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内容审核,合格的予以公示;不合格的退回申请或向申请人作出说明并要求补充、修订材料。(10个工作日)

4.现场核查。区人力资源局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实地考察企业是否正常经营且具有与申报项目相符的场地、研发设备和人员等。

5.公示。区人力资源局在区政府网站公示拟发放补贴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审议。区人力资源局提交局党组会议审议。(8个工作日)

7.拨付。审议通过后,区人力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5个工作日)

申请人补充材料、特殊材料核实、现场核查、审议时间纳入特殊程序,不在上述限定的工作时限之列。

七、其他

1.申报单位应当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利用虚假材料和信息申请的,如配套资助尚未发放,取消其配套资助发放资格,并将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给相关征信机构。如已发放,应责令其退还或追缴,同时5年内不再受理该项配套资助的申请。申报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发放资金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不具备申请资格发放的配套资助,要求其退还已发放的资金。

申报单位退还已领取资金的,应当按规定一次性退回指定账户,并将退款凭证送区人力资源局备案。

3.本文件由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解释。

附件:1.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项目落地宝安创业资助申报申请书

2.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项目落地宝安创业资助企业情况考察表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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